新能源产业是甘肃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十三五”以来,新能源开发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省内电力装机增长与用电负荷增长反差不断加大,加之系统调峰能力有限、外送通道不畅等因素,电力供大于求的矛盾日益,新能源出力受限,甘肃省被国家能源局列入风光电红色预警区域。
为助力甘肃省新能源产业发展,酒钢集团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措并举开展新能源消纳工作,充分利用甘肃省新能源消纳政策体系和交易平台,因地制宜探索新能源消纳新模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体系,通过降低自有火电机组发电负荷,消纳省内新能源场站弃风弃光电量,走出一条钢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新道路。自2018年以来,酒钢累计消纳新能源89亿千瓦时,促进甘肃省弃风率、弃光率大幅降低,为甘肃省解除弃风弃光红色预警作出了积极贡献。
地处嘉酒风光资源富集区、拥有“源—网—荷”一体化独立自备电网、可用于调峰的火电机组容量大、用电负荷稳定,这几大优势是酒钢集团本部具备就地就近消纳新能源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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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钢本部电力能源总装机容量344.6万千瓦,其中可用于调峰的火电机组容量约310万千瓦,同时,酒钢有290万千瓦的稳定用电负荷,电解铝、钢铁冶炼等负荷具有较强的调峰响应能力,这是酒钢能够实现新能源消纳的硬件基础。2017年,《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出台,该方案为酒钢集团参与全省新能源消纳提供了政策依据。在硬件基础和政策依据兼具的有利条件下,酒钢提出开展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的方案,方案从管理组织机构、交易合同的签订,现货交易的实施,新能源出力的预测,机组运行方式的调整,检修计划的实施等各个方面建立了完整的制度,指导新能源消纳工作顺利开展。
酒钢集团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方案之所以能够顺利实施,关键的是促成省电力公司、新能源企业以及酒钢集团公司三方形成互利共赢的紧密合作关系,使三方有共同参与此项工作的积极意愿。”
省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开展新能源替代交易、合同签订、新能源消纳过程管控、合同电量校核、日电量及月度结算电量确认等工作;新能源企业负责提报发电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发电;酒钢集团公司负责提出交易价格建议、同各新能源厂站确认交易意向、组织实施新能源消纳……酒钢提出的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方案明确交易各方职责,打通了交易流程。方案实施后,新能源企业的弃风弃光电量得到充分利用,省电力公司增加输电费收入,酒钢集团降低了用电成本,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在三方紧密合作的基础上,省电力公司综合考虑新能源企业实时发电预测情况、省间联络线潮流、公网火电调峰能力等因素,计算出省内新能源仍有弃风弃光电量后,省电力公司就会根据酒钢当前的用电情况将新能源电力按照现货模式供给酒钢使用。
这就是在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方案实施下应运而生的“酒钢调用”模式,该模式成为甘肃省电力市场的特有模式,也对甘肃省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以现货消纳方式支持了甘肃省电力现货市场运行。
发电权置换消纳新能源方案对外加强了各方的紧密合作,对内优化了自身的组织生产。酒钢集团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建立新能源消纳跟踪、协调机制,实时调整网内设备运行工况,以优方式参与新能源消纳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发电机组深度调峰条件下锅炉低负荷稳燃、对锅炉设备的影响、机组优化控制、给水系统运行方式优化等关键技术研究,持续推进网内发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提升。
此外,酒钢集团公司利用新能源消纳期间,适时组织开展发电机组辅机设备检修、汽轮机阀门活动试验等需要降负荷类工作,有效提高了自有机组发电量。减少了辅助设备检修次数,以此提升设备等效利用小时数,降低了检修人员劳动强度。
截至今年10月份,酒钢累计消纳新能源89亿千瓦时。有效降低SO、NO、烟尘、CO等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为酒钢集团、嘉酒地区乃至甘肃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提出了“酒钢方案”,作出了“酒钢贡献”,形成了兼具酒钢特色和示范作用的新能源消纳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