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丽江,一名导游因投诉纠纷在大巴车内对游客发出威胁言论,网传现场视频中,该导游全程情绪激动,表示当天有游客不骑马、不交钱,但他并没有因此强制游客不吃饭。他提到如果遭到游客投诉,自己会被罚款2000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该导游称:“大不了老子导游不干了,我不在这里生活,我还有兄弟。我卖车卖房卖土地,我都要和你干到底。”
视频发布者写道:导游脾气真大,以后再也不来了。
2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致电丽江市文旅局,工作人员表示下午有很多人向文旅局反映该情况,目前已经找到该导游,正在调查详情,后续调查结果会公开。
另据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记者致电丽江市文旅局核实,工作人员回复称:正在核查,后续会进行通报。
图片来源:青蜂侠视频截图
我国《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然而,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遭遇“黑导游”强制购物的事件屡有发生,已成为旅游业的一大“顽疾”,饱受社会诟病。
就在今年的3月17日,一则关于“三亚一导游疑因游客未购物大骂游客”的视频引发关注,其“白白伺候你们几天”“屁股像插火箭一样”等雷言雷语,让许多网友感到不适。
事发后,海口市旅游综合整治办公室发布通报称,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人员杨某某违法违规情况属实,其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且情节极其严重,目前有关方面已责成旅行社和杨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对涉事旅行社罚款30万元,导游杨某某被吊销证件、顶格行政处罚5万元。
据映象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法》第四十一条也同时规定,导游和领队不得诱骗、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
如果真在旅途中遇到了“黑导游”,该怎么办呢?
建议您在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存相关证据,再通过报警、去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旅游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新京报、猛犸新闻、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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