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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选取试点单位。坚持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带头示范,鼓励其他企业积极参与的原则,分年度分批次选择一批企业作为试点单位。
二是确定碳积分核算方法。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碳排放核算标准,结合不同产业的碳排放强度标准及园区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企业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系数进行评价。
三是建立碳积分评价体系。建立承载企业行业信息、经济数据、能源数据、污染排放数据、碳排放数据和评价结果数据等的碳积分评价体系,以行业先进值比较法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在不同行业中可评价、可比较。结合所属行业、产品对应的国际国内相关标准为试点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提出具体节能降碳目标、任务措施及建议,鼓励实施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
四是建设碳积分管理平台。从污染物排放、碳排放、能源消耗、资源化利用、亩均税收等多个维度,科学合理设计分析模型,运用大数据从减污降碳角度为工业企业画像,指导系统精准治理。
五是建立企业碳信用管理体系。将企业碳排放、产品碳标签及其他绿色低碳评价信息纳入碳积分管理及碳信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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