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滞纳金怎么算?
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什么是滞纳金?
滞纳金是一种惩罚性质的款项,一般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种。滞纳金的多少会按照超过的期限和原来款项的百分比进行计算,如果超过太多的话,纳税人还会受到一定的处罚。
购房契税滞纳金什么时候算?
(一)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的,征收机关核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的次日为计算滞纳金的起始日期。
(二)纳税人未进行纳税申报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明的次日为滞纳金计算的起始日期。
(三)根据国税发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税、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凡税款滞纳行为发生在2001年4月30日以前的,按照原《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2‰的滞纳金;2001年5月1日以后发生的,统一按照《税收征管法》规定,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