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3年3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3〕1号),并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以下简称“《配额分配方案》”),该方案相比此前在2022年11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涉及多项优化调整。除了对配额分配基准值进行调整以外,考虑到2021、2022年疫情影响及能源保供压力,缓解发电行业履约负担,《配额分配方案》在延续上一个履约周期对燃气机组和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实施履约豁免机制基础上,还新增了“借碳”机制和个性化纾困机制。本文围绕此次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正式稿特点进行解读,分析该正式稿与此前征求意见稿的重点差异,并提出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本年度履约建议,仅供市场参与各方参考。
政策背景
我国全国碳市场履约周期安排为两年一履约,第三年年底前完成前两年履约工作。例如,在全国碳市场第一履约期,企业在2021年底前须完成2019年-2020年配额履约。2020年8月-11月,生态环境部对第一履约期配额分配初步方案征求意见,2020年12月底正式稿发布,为2021年配额预分配、碳市场建设、配额核定、企业交易和履约等工作预留了一年的时间。
(资料图)
到了全国碳市场第二履约期,2023年(今年)年底前企业需要完成2021-2022年配额履约,因此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正式稿亟需发布实施。此前,生态环境部在2022年11月发布了第二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了较为紧缩的配额分配政策,但关于柔性履约政策仍然待定。生态环境部征集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意见,重点关注在配额收紧后,碳市场面临盈余企业进一步惜售,缺口企业难以买到配额履约的难题。生态环境部内部经过了多轮讨论,权衡了各种柔性履约政策,最终形成了当前的正式方案。
相较征求意见稿的“变”与“不变”
《配额分配方案》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11月版本)在以下方面保持了一致:
1)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期的周期为2年,控排企业须在2023年底前完成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2)2021-2022年度发电行业总体延续基于强度的基准线法分配配额,提出“平衡值”概念;
3)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适用范围扩大,向热电联产机组有所倾斜,弥补了部分热电联产机组由于“保供热”或参与地区电力调峰引起的机组负荷率偏低,从而导致低负荷下排放偏高的问题。
此次《配额分配方案》相比此前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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