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频道 > 滚动 >

环球新消息丨企业需要了解的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清单

来源:环境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3-03-06 16:11:38

1、火力发电

报告范围: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年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资料图片)

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视同法人的单独核算单元

机组类型:燃煤、燃油、燃气发电机组;掺烧化石燃料的纯凝发电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

核算边界:发电设施,包括燃烧系统、汽水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和除尘及脱硫脱硝

碳排放源: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其中不括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移动源、食堂等其他设施消耗化石燃料产生的排放

数据需求:化石燃料消耗量、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碳氧化率;购入使用电量、电网排放因子;发电量、供热量。

电力因子: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t CO2/MWh

2、煤炭生产

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视同法人的单独核算单元

核算边界: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报告范围:化石燃料燃烧排放、甲烷逃逸排放、二氧化碳逃逸排放、购入电力热力对应的排放、输出电力热力对应的排放

直接排放数据需求:化石燃料消耗量、收到基元素碳含量、碳氧化率;

间接排放数据需求:净购入使用电量、电网排放因子;净购入热力使用量、热力排放因子

甲烷排放数据需求:当年原煤产量、当年相对瓦斯涌出量、矿后活动甲烷排放因子;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销毁量、甲烷回收利用量

二氧化碳逃逸排放数据需求:原煤产量、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甲烷火炬燃烧或催化氧化排放的二氧化碳

中国排放因子:热力二氧化碳排放缺省值0.11t/GJ;高瓦斯矿与突出矿井矿后瓦斯逃逸因子3m3/t;低瓦斯矿矿后瓦斯逃逸因子0.94m3/t;

IPCC矿后活动排放因子:矿井深度<200 m,缺省因子0.9 m3/t;400 m≥矿井深度≥200 m,缺省因子2.5 m3/t;矿井深度>400 m,缺省因子4.0 m3/t

3、钢铁行业

报告主体:具有温室气体排放行为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者视同法人的单独核算单元

核算范围: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辅助生产系统:包括动力、供电、供水、化验、机修、库房、运输等

附属生产系统:生产指挥系统(厂部)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职工食堂、车间浴室、保健站等)

报告范围:燃料燃烧的排放、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热力和电力隐含的排放、固碳产品隐含的排放

燃料燃烧的排放:固定源排放(如焦炉、烧结机、高炉工业锅炉等固定燃烧设备)以及用于生产的厂内移动源排放(如厂内运输车辆及厂内搬运设备等)

过程排放:在烧结、炼铁、炼钢等工序中由于其他外购含碳原料(如电极、生铁、铁合金、直接还原铁等)和熔剂的分解和氧化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

固碳产品:生铁、粗钢、高炉转炉煤气及甲醇等固碳产品对应的二氧化碳(扣除)

扣减项:外销焦炉煤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按化石燃料燃烧扣减

配额管理:使用自产焦炉煤气、转炉煤气、高炉煤气发电不纳入配额管理

排放因子:石灰石0.440;白云石0.471;电极3.663;生铁0.172;直接还原铁0.073;镍铁合金0.037;铬铁合金0.275;钼铁合金0.018;粗钢0.0154;甲醇1.375;单位均为t二氧化碳/t物料

4、焦化行业

报告主体: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核算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场所和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设施范围:直接生产系统工艺装置 ;辅助生产系统(动力、供电、供水、采暖、制冷、机修、化验、 仪表、仓库、运输);附属生产系统(生产指挥管理系统以及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

核算范围:化石燃料燃烧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二氧化碳回收量、净购入热力和电力隐含的排放

炼焦过程排放核算方法:碳质量平衡法

碳质量平衡法:以焦炉炭化室到煤气净化与化产回收工段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子系统,输入系统的炼焦煤、回炉煤气折算成二氧化碳,扣除输出系统的含碳物料,焦炭、发生煤气量、煤焦油、粗苯等,即为炼焦过程的碳损失。

5、水泥行业

报告主体:从事水泥熟料和水泥产品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报告边界:直接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生产系统

报告范围:化石燃料燃烧活动产生的排放、替代燃料或废弃物燃烧产生排放、生产过程中原料碳酸盐分解产生的排放、生产过程中生料中的非燃料碳烧产生、净购入热力和电力隐含的排放

替代燃料和协同处置的废弃物中非生物质碳的排放:废轮胎、废油和废塑料等替代燃料、污水污泥等废弃物里所含有的非生物质碳的燃烧产生的排放

原料碳酸盐分解:熟料对应的碳酸盐分解排放、窑炉排气筒(窑头)粉尘对应的排放和旁路放风粉尘对应的排放

生料中采用的配料排放:钢渣、煤研石、高碳粉煤灰等,含有可燃的非燃料碳

燃煤热值:个批次到厂原煤低位发热量加权平均值

煤矸石的计算:纳入生料中非燃料碳煅烧,不算入化石燃料燃烧

电量区分:以法人边界核算,不需要区分使用电力和热力的来源;补充数据表核算需要区分电量来源

关键词: 二氧化碳 化石燃料 报告主体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