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2月11日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日前该厅与省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国家要求。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森林覆盖率达到3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0亿立方米。
加强源头防控。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政策体系,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产能规模。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和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46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占比持续降低。
突出重点领域。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发展,到2025年,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左右。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升A晋B”行动,大力实施激励性绩效分级制度,到2025年,A级、B级企业数量达到3000家以上。引导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和能效基准水平的钢铁企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力争达到30%。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
优化环境治理。巩固拓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统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围绕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涵养区、环渤海、冀中南、大运河等区域分区施策,探索建立治理、修复一体推进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模式。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累计下降15%。
开展模式创新。支持大气污染重点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推动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力争2030年前所有设区市实现“双达”。优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行动,支持探索深度减污降碳路径,打造“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