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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在全省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将超80%,鼓励碳信用卡、碳积分等碳普惠金融产品开发。
《方案》提出,到2025年,武汉都市圈、襄阳都市圈、宜荆荆都市圈重点城市及重点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多层次试点示范体系基本建成,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
在强化源头防控方面,《方案》作出四项部署。一是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分类指导的减污降碳政策体系,细化完善主体功能分区,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二是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严禁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违规扩大产能;三是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开展户用光伏发电建设整村推进试点,推进燃煤锅炉、燃煤炉窑煤改气、煤改电;四是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到2025年基本实现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
在工业领域,《方案》要求实施绿色制造工程,鼓励企业在产品设计、包装、运输、回收处理等环节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
在交通运输方面,要求优化交通出行结构,科学制定城市慢行系统规划,推进“公交慢行”引领的绿色交通体系建设。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到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超80%,力争新能源汽车在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以上;在城乡建设方面,要求稳步发展钢结构、木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鼓励将建筑节能改造作为提升类改造内容开展实施,以适宜技术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坚持从“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动城市更新,推进建筑废弃物再生利用。
在生态建设发展方面,提出完善城市绿色生态网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市生态廊道和生态缓冲带,提升城市水体自然岸线保有率。推进长江中游和汉江中下游两大森林城市群建设,加强城市间生态空间连接。优化城市绿化树种,降低花粉污染和自然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优先选择乡土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