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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滚动:浙江宁波:倡导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用药拆零销售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发布时间:2022-12-23 10:23:25

据“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为更好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性和可及性,12月22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倡导在全市零售药店开展疫情防控用药拆零销售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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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范围内零售药店执行凭身份证每人限购1盒(瓶)退热类药品的规定。


【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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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倡导宁波市零售药店对疫情防控用药进行拆零销售,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①零售药店应开展从业人员拆零销售培训,规范药品拆零工作。

②拆零工作台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③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做好拆零销售记录。

④拆零销售应当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要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有效期、药店名称等内容。

⑤拆零销售应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

⑥拆零销售期间,零售药店应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

请广大市民理性有序购药、按需购药,切勿盲目囤药,把药品留给真正急需的患者。

(综合“宁波发布”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 零售药店 疫情防控用药 拆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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