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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近日依法对杜某某滥伐林木破坏生态环境一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杜某某赔偿生态功能损失费4926.91元用于购买碳汇,并补种树木432棵等。记者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案是湖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要求被告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调查显示,去年8月20日至9月16日期间,杜某某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在丹江口市土关垭镇采伐杨树144棵,立木蓄积59.0527立方米。今年8月1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对杜某某以滥伐林木罪判处刑罚。
检方认为,杜某某滥伐林木数量多、范围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在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杜某某补植复绿、公开道歉基础上,还应承担赔偿滥伐林木的功能损失费。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为此专门委托十堰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对杜某某滥伐林木导致的生态功能损失进行评估,确定杜某某采伐林木所造成的碳汇价值损失额为4926.91元。
据悉,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从而减少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的活动、过程或机制。碳汇补偿是对生态修复的一种新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