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频道 > 滚动 >

深圳:因暴雨导致生活困难,可申请临时救助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发布时间:2023-09-08 16:41:05

据深圳市民政局消息,如您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影响,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可以前往居住地街道办,申请临时救助。

针对此次暴雨影响,根据《深圳市临时救助办法》有关规定,市民因暴雨灾害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可以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


【资料图】

申请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符合条件的市民可获得人均救助金额不低于本市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826元)不超过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239元)的救助金,帮助受到暴雨影响的市民渡过难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申请发放救助物资。市民因受暴雨影响面临紧急物质生存困难时,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和慈善超市等可帮助提供衣物、食品、饮用水等实物救助。

提供临时庇护。市民因暴雨未能返回住所,可前往我市各级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将提供临时住宿,并提供食物和生活照料。

申请方式

对急难型临时救助不分户籍,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或个人均可就近前往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急难型救助对象原则上以家庭名义提出申请,个人暂时无法取得家庭支持的,可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申请时提供身份证、有效居住材料、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如申请材料未能及时准备齐全,市民可先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区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先行救助,符合先行救助条件的,在紧急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市民可以自发生困难之日起3个月内向街道办事处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综合深圳市民政局)

关键词: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资讯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