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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 记者袁帅 5月13日,“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召开,此次研讨会旨在总结环境法典编纂第一阶段的成果,启动环境法典编纂第二阶段的研究工作。
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承办。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复旦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全国二十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等实务部门的六十余名专家、教授和学者参加了此次会议。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院长卢代富主持开幕式。
“推进环境法典化是我们这一代环境法学者回应时代需求、承担历史使命的一个具体表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介绍,环境法典是中国当代法典编撰当中关注度、共识度最高的领域。我国从1979年开始制定首个环境相关法律,迄今为止已有34部相关领域的法律。但由于时间跨度长且由不同部门制定,这也导致该领域法律虽然辐射面广,但矛盾和冲突也较多。随着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变化,法律也需要及时“更新”。她指出,经过研究发现,虽然世界各国环境法典编纂不像民法典编纂有固定的模式和方法,但是也有规律可循,也有值得吸取的经验和教训。“编纂法典,就是让这30多部法律以逻辑化方式变成一部法律,这样不仅能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还能填补这之间的空白。”吕忠梅说。
重庆市法学会秘书长陈忠东表示,本次研讨会在重庆举办,既是对重庆环境资源法学研究能力和水平的充分肯定,也是对重庆环境资源法学界、法律界特别是西南政法大学的高度信任。本次研讨会群贤汇聚、大咖云集,为交流学习借鉴提供难得的平台,必将是重庆环境资源法学实现大发展、取得新突破的重大契机,重庆市广大环境资源法学法律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将会得到极大激发,能力和水平将得到显著的提升。
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岳彩申发表致辞时指出,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是“中国式现代化与生态环境法典编撰研究”,这体现了推动绿色发展的新发展理念紧扣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现代环境治理要求,具有极强的时代感、使命感和引领性。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以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为哲学基础,是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明楷表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只有刑法典规定犯罪,如果环境法典能带一个好头,直接规定环境犯罪与法定刑,在立法上将是值得永远称赞的特别重大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徐国栋在会上进行主题发言时,就如何从浅绿民法到深绿民法给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据悉,2017年以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组织开展环境法典研究,参与的环境法学者、实务工作者近200人,出版了近20本法典一作与学术著作,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60余篇,举办学术研讨会议20余次,全国直播观看2万多人。此外,在中国法学会、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支持下,研究会还组织编写了研究综述和教学指南,同时在中国人大杂志上发表提供域外立法经验与教训的系列研究成果。
编辑:刘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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