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一季度,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同期相比有所反弹,但与疫情前的2019年同期相比略有改善,回归到常态的改善趋势和改善水平。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一季度北京市面临气象条件不利、外来沙尘等因素影响,全市印发实施《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各区、各部门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五方面、107项任务,扎实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水、土壤、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
今年一季度,北京市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运输车、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扬尘问题查处和视频监控平台使用;定期通报道路、工地(场站)出口等尘负荷抽测情况;印发城市“揭网见绿”绿地养护技术指南,规范养护见绿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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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协同治理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组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一厂一策”治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顺义区启动汽车制造行业整体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重点石化企业完成低泄漏呼吸阀和紧急泄压阀更换,并完成近40万个密封点泄漏检测修复,进一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北京市持续优化能源结构,相关区启动了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农村煤改清洁能源工程。完善新能源车推广配套政策,发布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最高补贴1万元。全面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全市累积编码登记机械11万余台。
北京市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实施《北京市节水条例》,加强全过程节水。深化水环境治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北京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实施全面打赢城乡水环境治理歼灭战三年行动方案,140个村启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印发实施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环境监管。推动水生态修复,实施水生态区域补偿暂行办法,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开展跨区横向补偿;明确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河道空间管控边界;启动年度水生态监测评价工作。
北京市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研究编制配套标准。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更新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动态更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再利用。强化农用地安全利用,持续推进耕地分类管理及土壤环境监测,扎实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保障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安全。
北京市持续完善市场机制,加快建设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公布2022年度重点碳排放单位及一般报告单位名单,909家企业纳入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单;启动年度北京市试点碳市场工作。加快推动试点示范,以低碳领跑者、先进低碳技术示范为重点,继续加快推进全市低碳试点;城市副中心启动打造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北京市绿色交易所与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签署气候投融资战略协议。
北京市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印发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园林绿化专项规划。修订发布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收录150种野生动物。因地制宜保护恢复自然岸线,城市副中心自然岸线保有率连续两年提高,近自然化修复取得良好成效。维护生态空间格局稳定性,北京市政府批复朝阳区等13个区分区规划及亦庄新城规划修改方案,坚决守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开展松山、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促进生态保护可持续发展,4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地方标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规范》。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当前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空气质量随着气象条件的变化短期内还会出现波动,特别是今年北京面临气象条件相对不利和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增加的双重压力,空气质量改善形势较为严峻。
接下来,北京市将继续统筹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加快推进落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措施,持续深化“一微克”行动、强化“三水统筹”、加强“三地管控”、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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