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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龙泉市召开“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工作部署会暨项目开发协议签订会,丽水市林业碳汇专班协调处、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龙泉市府办、林业局、国资办、两山公司分管领导、相关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乡村振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参会。会上,龙泉市林业局介绍“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及开发流程,丽水市林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龙泉市龙渊街道、西街街道、剑池街道、塔石街道、八都镇、上垟镇、小梅镇、查田镇、屏南镇、安仁镇、锦溪镇、兰巨乡、宝溪乡、龙南乡、岩樟乡乡村振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浙林碳汇”项目开发协议。
林业碳汇作为重要的生态系统“吸碳器”,是抵消碳排放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也是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的重要载体。2022年,龙泉市作为全省首批、丽水唯一的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试点县,在城北、道太、住龙完成项目开发4970.3亩,碳普惠核证减排量7563吨,成功交易1000吨二氧化碳当量,创收10万元,惠及16个村、20个林农主体。
2023年,借丽水市统一部署“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的工作契机,龙泉市进一步增量扩面,通过筛查大量的符合项目开发的林地,确定去年未开发且符合项目开发条件的15个乡镇街道、64个村,全面开展“浙林碳汇”项目减排量开发,初涉1.5万亩林地,力争林业碳汇收益惠及龙泉市更多林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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