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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动态丨《上海化学工业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最高资助3000万元!重点扶持绿色低碳等三类化工项目

来源:中化新网    发布时间:2023-04-15 10:54:27


(资料图片)

近日,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化学工业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聚焦重点、综合扶持,推动重大产业项目落地,促进关键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引导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从重点产业、创新策源、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安全应急能力、数字园区建设、企业提质升级等方面确定支持范围和标准。

上海化工区重点扶持电子化学品项目,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绿色低碳新增全新品类的产能建设项目,其他符合重点发展方向的高端制造项目等三类化工项目。

支持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的电子化学品项目引领发展,为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提供稳定的原料供应。对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先进制程或首次实现国产化替代或首次实现本土化生产、核定投资额高于1亿元的电子化学品项目,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如承担国家、上海市重大战略任务,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先进材料、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项目。对符合化工区重点发展方向、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企业新增全新品类的产能建设项目,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支持其他符合化工区重点发展方向,采用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高端制造项目。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经评审后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创新策源支持方面,《实施办法》规定,制造业创新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建设,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金额的30%,国家级创新载体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市级创新载体年度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对首次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对首次经市级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型总部等,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经批准设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等,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上海化工区支持符合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低碳等创新导向的科创项目,符合研发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投资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科创项目(含中试),支持标准最高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重大项目经评审后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实施办法》规定,专项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奖励、贷款贴息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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