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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正带来巨大的投资机遇。为实现《巴黎协定》中提出的减排目标,从现在起至2030年,全球预计将产生价值约100万亿美元(约680万亿人民币)的气候适应型基础设施需求。期间,预计中国每年将需要3万多亿元绿色投资,而绿色债券无疑是理想的融资工具。
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其中第20条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此前,深圳市政府已经在香港成功发行人民币绿债,也为内地利用香港市场进行绿色融资提供了牵头和示范作用。
绿债因“减碳”而生
香港的政府绿色债券因“减碳”而生。2016年11月《巴黎协议》生效,香港亦按照《巴黎协议》的时间表制定计划。为彰显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心,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发展,政府将带头发行绿色债券。
香港特区政府在2019年发布《绿色债券框架》,作为绿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框架”阐明政府如何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推动低碳经济项目发展。
2021年,香港成立债券市场发展督导委员会(下称“督导委员会”),就香港债券市场的发展提出建议。督导委员会根据《绿色债券框架》的准则,审议各部门提交的项目。督导委员会亦会根据项目评估与遴选的程序,审议和核准每批绿色债券募集所得的资金,以分配给合格的项目。
香港特区政府每年会提供数据,说明募集资金的分配情况和预期环境效益。
2021年7月21日,香港立法会将政府绿色债券计划借款上限提升至2000亿港元,让香港特区政府有更大的空间尝试扩大绿色债券的币种、项目的种类、发行的渠道,进一步丰富香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的生态。
需要强调的是,政府绿色债券与政府债券分属两项不同的债券发行计划。二者在法律依据、规模上限和资金管理上是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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