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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期的两例“司法+碳汇”案,律师及学会专家这样解读:两个案件都具有积极意义。生态修复优先、固碳增汇协同推进原则将成为生态环境损害类案件的重要侧重点,认购碳汇方式的司法实践是富有积极意义和具有较好推广前景的环境司法创新举措。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检察院综合运用补植复绿、认购碳汇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侵权人承担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及惩罚性赔偿费用。这是江苏检察机关首次办理的通过认购林业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案件中,江某和盛某在没有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砍伐太湖边姚江山上的香樟等林木共计396棵,并将被砍伐的林木陆续销售给从事木材交易的孟某,孟某在明知二人系无证采伐的情况下,收购林木后运到外地木材加工厂出售。最终,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履行生态修复责任,承诺来年春耕时节在苏州市生态资源公益修复基地补植复绿。
近日,海南首例“司法+碳汇”案当庭宣判。2022年,海南某苗木育种基地为平整土地将基地内部分林木出售予被告人李某、王某。两名被告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13株,立木蓄积量为24.84立方米。案发后,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出资购买38.9吨林业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这是海南省首例适用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件。
针对上述两例“司法+碳汇”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北京总部能源、自然资源与环境专业组负责人钱学凯律师解读道,“江苏虎丘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是通过与公诉机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达成生态修复协议,采取异地补植复绿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惩罚性赔偿金)并以购买碳汇方式作为部分损失的承担方式。海南非法砍伐林木案虽没有看到补植复绿的媒体报道内容,但当事人在案件审理期间认罪认罚并根据专业部门计算的损失金额主动购买林业碳汇抵消生态损失,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实现碳平衡的目的。上述两个案件都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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