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国内 聚焦 教育 关注 热点 要闻 民生1+1 国内

您的位置:首页>频道 > 滚动 >

两部门发出通知要求 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时间:2023-03-21 08:17:24


(资料图)

人民日报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刘志强)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和应用实施的通知》,围绕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强化能效领先正向激励、夯实节能标准化工作基础等4个方面部署了12项重点任务。

据介绍,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是满足节能管理的基本要求,依法必须执行。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实施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08项、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66项、推荐性节能国家标准190项,节能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对促进技术创新、推动产业升级、加快绿色低碳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知》提出,加快推进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在工业、能源、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制定修订一批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同时,稳步提升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要求,持续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水平,不断扩大节能标准覆盖范围。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节能标准应用实施与监督检查。相关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用能单位是落实节能标准要求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严格执行节能标准。发展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强化节能监察,将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节能监察计划和工业节能监察计划。市场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标准专项执法,加大产品质量抽查力度。

《 人民日报 》( 2023年03月20日 第 14 版)

关键词:

频道精选

首页 | 城市快报 | 国内新闻 | 教育播报 | 在线访谈 | 本网原创 | 娱乐看点

Copyright @2008-2018 经贸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2022009963号-11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联系邮箱:39 60 29 14 2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