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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评价工作。根据《工作方案》,山东2023年将完成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行业1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4年完成有机化学品、橡胶轮胎、烧碱等行业2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2025年完成3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
碳足迹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中,直接或间接排放二氧化碳和其他温室气体的总量。计算的是一件产品在原料、制造、运输、销售、使用、废弃和回收等全生命周期中所产生的碳排放,这不仅包括产品本身,也包括其产业链、供应链等关联范围的碳排放。
根据《工作方案》,山东鼓励重点工业产品开展碳足迹评价。选取钢铁、电解铝、水泥、化肥、塑料等行业企业率先开展碳足迹核算应用,并逐步扩大到有机化学品(含甲醇、合成氨等)、橡胶轮胎、烧碱等产品和制造业龙头企业。
标准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研究制定碳足迹技术标准,构建产品碳足迹评价体系。明确碳足迹评价范围、评价方法,逐步建立符合省情的产品碳足迹评价体系,为全省产品碳足迹评价提供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
山东将搭建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鼓励已开展产品碳足迹评价的企业在低碳产品绿色消费平台上公开产品碳排放情况,与碳普惠平台和应用程序实现互联互通,及时向个人用户展示产品碳排放数据,鼓励消费者选择使用低碳产品。结合全省碳普惠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低碳产品绿色消费的激励机制。
到2025年,山东基本完成600家重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初步建立碳足迹核算评价体系、排放因子数据集及核算模型、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实现碳足迹标识国内国际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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