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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放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来源:碳排放交易网    发布时间:2023-02-07 12:57:38


(资料图片)

组织重点排放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其中,2022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按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发电设施(2022年修订版)》(环办气候〔2022〕111号)要求编制;2023和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按照《核算报告指南》要求编制。

2022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为0.5703t CO2/MWh。后续年度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如有更新,将由我部在当年年底前另行发布。

关键词: 温室气体 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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