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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降碳”。抢抓省级超低能耗建筑试点城市的机遇,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指导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施工。今年以来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411.1万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均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10余个大型公共建筑获评绿色建筑星级标识。
节能建筑“替碳”。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累计改造老旧小区项目440万平方米。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454万平方米,占竣工民用建筑的75.4%。推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全覆盖,建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站级平台22个。
装配建筑“减碳”。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控规编制内容,在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提出明确要求,全市累计出让装配式建筑规划条件地块65宗,装配式建筑总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加强产业基地建设,培育省级以上装配式产业基地5个,建成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