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制度是指发行优先股的制度,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一般是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而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优先股的特征
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优先股东在一般无表决权或限制表决权,或者缩减表决权,但当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3、如果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