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本邦了解到,哈尔滨国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铁科技”)回复科创板IPO二轮问询。
在二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国铁科技营业收入、垫付资金、募投项目、采购、毛利率、研发费用、历史沿革、同业竞争等10个问题。
关于垫付资金,根据首轮问询回复,京天威相关垫款员工为客户垫款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垫款原因主要系年末回款考核,客户未回款,由相关人员先行垫付,部分员工垫付金额为0.07万元,部分员工垫付金额超过100万元。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报告期各期涉及员工垫款的客户名称、垫款金额、收入金额及占比,员工垫付资金与相关交易的关系,发行人相关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2)年末回款考核的具体内容,员工垫付金额的确定依据,列表说明员工姓名、职位、客户名称、垫付金额、垫付时点、客户回款时点、发行人支付给垫付人时点,结合上述内容及相关员工工资情况,说明相关员工垫付客户款项的合理性;(3)员工垫款、客户回款、发行人将回款支付给员工的具体过程及会计处理,相关处理的合规性;(4)员工垫款存续的期间,对员工垫款相关内部控制的整改情况及结论;(5)发行人体内其他公司是否存在员工替客户垫付资金的情况及依据。
国铁科技回复称,报告期内,涉及员工垫款的客户均与发行人订立业务合同并发生交易,上述交易垫付金额均为该交易当年新增逾期应收账款。依照国铁集团、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债权考核管理办法,报告期各期新增的逾期应收账款被划分为新增风险债权,对于新增风险债权,要求全部于年末完成清收,对于未完成债权清收目标的单位、部门及个人予以经营业绩考核扣分,直接影响相关部门及人员当年绩效奖金和晋级。
相关员工在评估客户信用状况、历史合作情况、预期回款时间等因素,判定回款风险较小且预期回款时间较短,为减少考核负面影响,对上述交易当年新增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垫付,垫付金额与该交易当年新增逾期应收账款金额相等。
部分垫款金额较小,主要系新增逾期质保金金额较小所致。上述部分交易的质保期在当年临近年末到期,相关客户受资金审批流程等影响年末未能及时支付交易质保金,产生新增逾期应收账款。根据债权考核管理办法,新增逾期质保金要求在年末全部清收,由于质保金金额较小,由此导致垫款金额较小。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员工垫款金额为该交易当年新增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员工垫款金额符合国铁集团、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债权考核管理办法的清收考核政策要求。
员工垫款涉及的客户与发行人交易均来源于客户自身业务需要,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的市场化方式获取相关业务并与客户订立业务合同,发行人与相关客户的交易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业务实质。
员工垫款相关客户主要为铁路、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主要为国铁集团下属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企业规模较大、资本实力普遍较强且商业信誉良好。
发行人与相关企业合作时间较长,合作期间内,相关客户历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记录良好,该笔交易尚未回款主要系预算安排、资金审批流程等原因,根据历史合作情况判断回款风险较小。
发行人员工于2019年、2020年垫付款均有真实的业务合同对应,相关销售合同均已在员工垫款时点前执行完毕,由客户出具了验收单据,并确认了销售收入,合同执行时点均早于员工垫款时点。因此,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交易具有真实的业务背景,与公司主营业务相符,具有商业实质。
2019年、2020年,发行人存在的员工垫付款情况,主要系彼时发行人按照国铁集团统一部署,响应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对下属企业开展风险债权集中清理行动,压实相关部门和人员风险债权清理责任而出台的暂时性举措。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新增风险债权严格按照彼时发行人制定的《债权管理办法》确定。在2019年以前,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由员工进行垫款的情形。
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客户均为铁路运输行业内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成熟性企业,与发行人均保持了多年业务关系,不存在相关客户以发行人员工垫付相关货款为条件而与发行人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
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销售合同均由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的市场化手段取得相关业务机会,且在发行人员工进行垫款的时点,相关合同均已执行完毕,因此发行人员工垫款与相关客户业务获取无相关关系,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认为:2019年、2020年,发行人员工垫款涉及的客户与发行人交易均来源于客户自身业务需要,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的市场化方式获取相关业务。涉及的客户主要为铁路、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主要为国铁集团下属企业和其他国有企业,资本实力普遍较强且商业信誉良好。员工垫款涉及的相关交易均签署了真实的交易合同,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相关销售合同均已在员工垫款时点前执行完毕,发行人员工垫款与相关客户业务获取无相关关系,员工垫款对应的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发行人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之间的业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市场化手段取得,签署的业务合同真实有效,在员工垫款发生时点前合同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保持了持续的业务关系,不存在异常情形,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2019年,发行人员工垫款对应的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之间的业务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市场化手段取得,签署的业务合同真实有效,在员工垫款发生时点前合同已履行完毕。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保持了持续的业务关系,不存在异常情形,相关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2019年、2020年涉及垫款客户主要为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较好,回款速度较快,发行人收到款项后在较短时间内向垫款人支付所垫款项。2019年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回款较慢,主要系天津动车客车段当年预算安排和资金下发时间较晚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垫付款项员工均为新增风险债权签认员工、签认员工部门负责人或公司债权领导小组成员,除张闽东、张涛外,主要员工薪酬水平高于垫付金额,垫款金额均来自于自有资金。
为了开展津秦铁路天津站运输设备更新改造,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与京天威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动车组运行故障图像检测系统(TEDS)设备。
按照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情况,至2019年末因客户资金预算安排导致尚未支付的273.01万元债权逾期,按照发行人债权管理政策被划分为新增风险债权。根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对于债权清收工作的整体部署,该笔债权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收,若无法清收,会对公司当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关键词: 国铁科技 科创板IPO二轮问询 员工垫付金额 募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