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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公益诉讼职能 仓山区检察院力促无证诊所整治成效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2-04-11 15:27:15

为保障社会公众卫生安全,仓山区检察院采取多项举措,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力促无证诊所问题整治。

2021年11月,仓山区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城门镇多家诊所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诊疗活动,部分无名诊所经营者甚至无法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仓山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无证诊所进行行政处罚,并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执业医师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机关积极采纳检察建议,全面进行线索排查,对无证诊所依法取缔,立案处理,并处以行政罚款,同时邀请仓山区检察院对无证诊所查处整治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今年年初,为进一步巩固无证诊所整治成效,仓山区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回头看”,促使行政机关在全区范围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年初以来,仓山区相关部门累计开展联合巡查97次,关停无证场所90家次,查获药品、医疗器械1378件,立案处罚3起。(记者 黄芳宾 通讯员 陈唱 陈敏臻)

关键词: 公益诉讼职能 仓山区检察院 无证诊所整治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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