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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缓缴期满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足月)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
2022-11-05
在社保助企“免减缓”方面,2月份减免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累计1239亿元。
2020-03-19
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2019-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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