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巩固和提升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成效,深入打好2022-2023年散乱污整治攻坚战,近日,福州市散乱污企业治理项目指挥部印发了工作方案。
群众可通过“福州环境保护”网站“污染投诉”栏目、“福州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栏目等途径举报散乱污企业(场所)。
确保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福州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开展散乱污综合整治,要实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整治清单内散乱污企业(场所)按照“一企一策”整治方案落实到位,不出现“死灰复燃”现象;二是确保辖区内重点行业(区域)环境管理得到有效提升,行业整治成效不断凸显;三是确保落实长效机制,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好转,群众获得感、满足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依托生态云平台,福州市形成“信访投诉件排查+电力数据监管”模式,实现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清零;将日常投诉信访件列入散乱污重点排查范围,同时对平台内企业进行电力数据监管。
重点排查五类企业(场所)
即日起至2023年底,各县(市)区常态化开展散乱污摸排整治工作,对全市市域范围内所有企业(含个体户)进行全面排查,围绕“两江四岸”等重点区域开展深入排查。我市重点针对五类企业(场所):一是无环保生产条件,即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无污染防治设施投入的;二是无安全生产条件,即生产经营场所存在“三合一”或“多合一”的;三是超标排放或存在环境污染的;四是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未依法办理相关安全生产手续的;五是因环境或安全原因群众投诉强烈的。
同步谋划新的产业布局
各县(市)区在现有整治成果上,要进一步完善整治措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城乡环境。
关停取缔类由乡镇(街道)牵头,对已拆除违建的空地进行规划再利用,对空置厂房加强巡查监管,将整治到位的清单企业(场所)进行再梳理,同步谋划新的产业布局。
整合搬迁类要确保搬迁过渡期内环境污染、安全隐患已经消除,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帮扶企业如期入园。
升级改造类要通过指导企业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生产作业、升级治理设施,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各县(市)区要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区域)开展调研评估,促使重点行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正规化发展。(记者 何佳媛)